5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曲马多复方制剂等药品管理的通知,曲马多复方制剂等药品管理再加码,明确将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7月1日起,生产、销售将严格限制。
5月25日,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协和医院麻醉科黄宇光教授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曲马多复方制剂是临床常用的止痛药,近年来在非法市场的滥用现象引人关注,从公安部门提供的案件信息来看,非法经营和滥用的问题仍有待解决,相关部委联合会议上曾组织专家加以讨论。此次列入管制的主要目的是将更加有效的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镇痛药物的市场流通环境,在保证临床目的合理用药的同时,做好防止药物流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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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马多复方制剂因“易获得”而滥用、使用
在此之前,2021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级高级警长、防范管理大队大队长魏春在两会上提出了加强对含曲马多复方制剂监管的建议。她介绍,曲马多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麻醉性镇痛药品,长期或过量滥用会产生类似于海洛因依赖症状,它也因此成为海洛因成瘾者常用的替代品。
“虽然在2007年国家将曲马多(包括其盐和单方制剂)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但在暴利驱使下,不法分子又盯上了含曲马多复方制剂,造成含曲马多复方制剂滥用问题明显抬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魏春提到。
魏春经过调研后了解到,由于接触用药者,一些零售药店的经营业主在利益驱动下,抛开正规渠道,转而非法购药,既回避了各种监管措施,又肆意加价销售牟利。犯罪嫌疑人多数是通过物流、寄递、快递将含曲马多复方制剂销往全国各地。
2020年2月,由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王佳域、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王玲与中国药科大学柳鹏程等人共同完成的发表在《中国药物警戒》期刊上的《药物滥用人群曲马多复方制剂滥用/使用现状》提出,过半曲马多复方制剂滥用或使用人群认为交易方便、完全不担心交易。因“易获得”滥用、使用的占25.56%。主要获取途径为零售药店。
曲马多复方制剂管理加码,生产、销售将严格管制
在药店内,药师为一位咨询购药的顾客讲解几种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新华社图
针对当前以含曲马多复方制剂为代表的医用药物的滥用问题,魏春曾建议,将含曲马多复方制剂提升至精神药品的管制范畴。健全处方药品市场流通监管体系,延伸监管全方位触角,将零售药店及其药品进出记录全面纳入可视化监管;建立处方药品流通评估预警机制,减少市场竞争导致的不利因素,杜绝多量生产和销售。
王佳域等人就曾建议将曲马多复方制剂列入国家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加强对其销售、使用环节的监查力度,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完善监测评价体系。
黄宇光提到,“曲马多复方制剂属于二阶梯止痛药,临床上常用于中度疼痛患者的治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医疗机构则应该根据其镇痛药的适应症和患者的需求在相应的临床科室(麻醉科,疼痛科,肿瘤科等)合理使用,根据临床需求保证科学规范使用。”
列入管制之后,未取得相应品种定点生产资格和生产需用计划的企业不得生产,不具备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也不得再销售。黄宇光表示,将此类药物列入管制,对于非法经营活动将有法可依,起到震慑作用,对违法者可以依法严惩,将更有力的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此外,在医疗使用流程方面,在处方及处方量上会有一些政策调整。但还是提倡“保证临床患者的医疗需求”,保证合法的药品供应和正常的医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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